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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柏乡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柏乡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3 21:03:56 阅读量:1174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认真回顾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对2019年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刚才,万双书记就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深入推进全县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坚决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把握纪委监委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通过纪委常委专题学习会、周五学习例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严明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柏乡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党委班子32项,县纪委46项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将责任层层压实到乡镇和部门,同7个乡镇和65个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现责任细化、量化。强化督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先后对扶贫领域、环境保护、扫黑除恶打“伞”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县重点工作落实。

(二)驰而不息查纠“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突出问题导向,采用“扎捆滚动”执纪监督模式,抓好日常监督,紧盯五一、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蹲守”关键场所,采用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查阅票据等措施,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0起,党政纪处分20人。针对突出和普遍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开展了私车公养和公款旅游两个专项治理工作,私车公养方面28个单位共自查问题61个,退缴资金9.9万元;公款旅游方面2个单位自查问题2个,退缴资金1300元。通过高频次、密集型监督检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

(三)强化审查调查,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66条,立案183起,结案19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9人,同比增长11.2%、3.4%、26.8%、26.8%,其中立案乡科级干部42人,同比增长68%。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9.3%、32.6%、4%、4.1%,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协调机制,推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顺畅高效。县纪委共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4起,公检法移送县纪委案件52起。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对办结案件卷宗进行了互查、抽查、评审。坚持“没有安全就不办案的理念”,加强硬软件建设,建设标准谈话室4个、监控室1个、医护人员值班室1个、办案指挥室1个,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开展办案安全监督检查,牢牢守住办案安全这条底线。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 基层“微腐败” 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活动。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案件2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生态环保工作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和失职失责的27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在涉军和信访维稳工作中失职的8名人员进行了问责;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方面,对6名失职失责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共自查发现问题52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共发现1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五)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实现监察全覆盖。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按图施工”,精密组织,做好监察体制改革方案制定、人事安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县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2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监察对象由1860人增加至5770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学习培训,推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推动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释放“1+1>2”的效能。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设立县直单位纪检委员70名,设立村级专兼职纪检员121名,弥补了基层监督短板,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实现了监察全覆盖。

(六)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紧盯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015年省委巡视柏乡反馈问题26项,移交问题线索2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2016年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13项,移交问题线索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县市区委统筹巡察今年对1个乡镇和7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巡察,反馈的1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1个,基本完成8个,未完成2个,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基本办结。强化成果运用,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巡察利剑作用正在彰显。

(七)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实行了打听案情及说情备案制度,做到正人先正己,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今年共对2名纪委委员给予纪律处分,对6名纪检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参与办案工作,从实践中吸取办案经验,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2018年,乡镇纪委自办案件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占全县28.4%。

一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面从严治党正向基层逐步推进。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有的“一把手”不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问题频出;有的单位从严治党工作抓的不牢,“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突出;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乡镇纪委深化“三转”还不到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硬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新柏乡提供坚强保证。

(一)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第一政治职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研讨、学思践悟、指导工作、知行合一。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坚守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一以贯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到哪里。这就是“1+N”监督中的“1”。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深化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把“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县、乡、村三级表现形式,盯紧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柏乡落地见效。要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一以贯之强化监督首要职责,真正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监督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重点抓好日常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真正让监督长出“牙齿”。进一步加强精准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为政治生态精准画像,使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加强纪律教育工作,创新载体和手段,开展廉政家风、廉政文化、廉政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把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做深做实做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突出问题导向,扭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不放手,层层传导压力,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各种表现,严厉查处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歪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农村落地生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完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核查处理及澄清保护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党员干部权利,为真正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加油鼓劲。

(四)一以贯之严惩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有力减存量、有效遏增量,持续聚焦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靶向施治、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重点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积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不断提高建议的质量,强化建议的权威,推动相关部门把问题整改到位。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定期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为新任职领导干部上好“廉政第一课”,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处分落实,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各环节,对所有涉及第三、四种形态案件明确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拓展纪律惩戒的教育功能。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办案安全,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五)一以贯之强化政治巡察,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化巡察监督,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创新思路、举措、方法,稳步推进县委巡察向村级延伸。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夯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加快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积极探索在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备、工作考核等方面协调配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巡察整体工作水平。

(六)一以贯之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加快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6月底前确保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全部完成。强化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把派驻监督的探头越擦越亮。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七)一以贯之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以监督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锲而不舍地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之以恒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持续开展监督,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心工程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一抓到底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依法依规处置。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

(八)一以贯之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的专责监督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将“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在一线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形成“一池活水、一池清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干部培训方法,谋划纪检监察干部挂职交流工作,努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坚持“打铁自身硬”,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方式,切实提高纪律审查调查能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刀刃向内、纯洁队伍,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以实际行动回应各方面关切,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富裕文明绿色新柏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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