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柏乡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1 11:02:01 阅读量:3579
魏湛锋,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邢台市柏乡县龙华镇八里庄村人,大学学历,1996年6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任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局长,2021年1月被免职。
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魏湛锋借父亲丧事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7年中秋至2020年春节,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二是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以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执法队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问题。2020年,在购买环保管家服务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程序。三是涉嫌犯罪问题。2017至2019年,魏湛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企业财物。
魏湛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缺失,忘记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给予魏湛锋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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