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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召开第三轮自主巡察工作动员会

来源:柏乡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25 17:37:06 阅读量:1299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0月24日至25日,召开了县委第三自主巡察工作动员会。本轮巡察共组建4个县委巡察组,采取“2+4”方式,对县直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县四个乡镇的1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巡察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滑立川同志,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8个县直单位和4个乡镇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群代表,近三年离职“两委”干部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滑立川同志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作了动员讲话。县委第一至四巡察组组长杨更辉、王中信、翟倩倩、赵平川同志分别宣读了《十一届柏乡县第三轮自主巡察工作方案》,通报了巡察任务、巡察内容及相关工作安排。北瀑水村、南营儿村、驻驾铺村、陈家庄村、南阳村、小南阳村等6个村党支部书记依次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办主任滑立川同志强调,一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县委村级巡察工作要紧紧依靠乡镇开展,乡镇党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二要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被巡察村党支部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及时提供巡察组要求的材料。各村党员干部、群众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不遮不掩反映问题;三是严守巡察纪律。各巡察组要自觉接受基层干部群众的监督。巡察期间不干预基层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在重大问题上不擅自表态。巡察要遵守巡察纪律,泄露工作秘密、利用巡察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宴请和馈赠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会上,对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民主测评,对三个乡镇部分参会人员和村参会人员进行了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问答测试。

县委第一至四巡察组分别对柏乡县商务局、县委党校、柏乡中学、县残联、县职教中心、县科协、县广播电视台、县教师发展中心等8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县马村、南大江村、北大江村、余舍村、东汪村、西大村、西里村、东南鲁村、西苏村、城阳村、北马村、东小京村、小鲁村、马庄村、十五里铺村、神头村等16个村党支部开展延伸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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